中国林业网10月3日讯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家庭林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高士武同志带队对全市家庭林场试点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工作。试点区县园林绿化局、相关镇(乡)、村的负责同志一同参加了调研活动。
家庭林场试点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北京市在农村集体林业探索创新新型经营主体的首次尝试。经市新型城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将在房山区、昌平区、怀柔区三个区开展家庭林场试点,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完成试点组织机构建设。各区均成立了区、镇(乡)、村三级政府部门组成的组织机构,组织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试点区已制定本区试点实施方案。三个试点区结合试点村的实际情况,已完成本区试点实施方案。
三是开展相关机制体制的探索试验。重点探索放开集体林地经营权、家庭林场准入机制、政策集成三方面机制的尝试。试点通过政策集成,在三个试点共种植了山姜、苦参、油葵、黄芩、荆芥、柴胡、金银花等林下经济作物1645亩。高士武指出:要高度重视家庭林场试点工作,正确认识集体林权主体改革与深化改革的关系,正确处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正确理解家庭林场概念、家庭林场建设主体、家庭林场试点的内容,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新型经营主体模式,调动农民参与林业经营的积极性,激发和释放集体林地的生产活力,推动农村集体林业健康、有序发展。
高士武强调:开展家庭林场试点,一是探索集体林地的流转问题;二是探索推动农村林业规模化经营的机制体制;三是探索集体林业长远的发展机制和制度;四是做好风险防控,要弄清楚推动家庭林场制约因素,解决方法,试点过程中不怕出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防范,做到风险可控,制定好风险应急处预案,及时防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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